我省开展集团化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
我省开展集团化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
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0年10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今年秋季开学,家在沈阳市沈河区东部保利社区的王杉成为沈阳市第七中学东校区的一名学生。得益于集团化办学,原来的一个七中、一个校区发展成现在一个七中、六个校区(分校),让更多的学生可以享受到优质教育,实现了家长“家门口上名校”的愿望。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我省大力开展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进程,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择校热”“高价学区房”等是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根源在于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针对这一现象,近些年,我省陆续出台改革措施,确定了“优质带动,优势互补,逐步覆盖,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集团化、教育联盟、对口帮扶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2019年,我省召开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暨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现场会,进一步推动集团化办学工作在全省中小学落地生根。
集团化办学有力推动了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通过“1+X”型集团化办学模式等,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吸收薄弱学校组建紧密型或松散型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拓展和增值。集团化办学等办学改革使我省学校间城乡差距、校际差距不断缩小,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升,全省110个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2019年,我省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这是辽宁教育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集团化办学实现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集团学校齐头并进,优质学校实现扩容,薄弱学校得以提升,在校园环境、师资队伍、校园文化等方面实现全面优化。锦州市八中教育集团的一所集团分校,学生人数由集团化办学初期的12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1300余人,学生教育质量监测显示呈快速提高态势。
沈阳市和平区自2016年开展集团化办学以来,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取得了老百姓看得见的实效,有效遏制了“择校热”现象。
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带来可喜变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强化了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生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教师在集团内自由流动,带动了各学校优势互补;统一组织跨校带教、教学研讨、联合备课等活动,统一教学管理、教学进度、教研活动及考核评价,促进教师整体水平提升。集团化办学强化教学管理,提高课堂质量,有效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中小学生放松下来了,学习兴趣明显增强,体育活动增多,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小眼镜”“小胖墩”的比例逐年降低。
截至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已成立教育集团(联盟)485个,成员学校1958所,集团(联盟)成员学校数量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量43.6%,比2019年提高9个百分点。在全省具有优质教育资源、能够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学校(地区“名校”)中,通过集团化办学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有403所,占60%。
2020年年底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集团化办学覆盖率将达50%,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等改革,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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