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保障让学生吃饱更吃好
我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全链条保障让学生吃饱更吃好
本报讯 记者王月 白昊报道 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日前,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等16个管理规范,完善监督体系,全链条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让学生吃饱更吃好。
让校园餐成为放心餐,《意见》要求,各地各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建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借鉴吸纳了很多实践经验,比如让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往往一举多得。“家长参与能督促我们提高责任意识,还能促进家校沟通、增加信任、得到建议。”抚顺市实验小学校长刘巍巍说。
为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运行机制,《意见》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经营主体,学校食品设施设备、学校食堂采购、校园食品加工过程等都提出了规范管理要求,像一部校园食品安全的全流程指导手册。
在规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经营主体方面,《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不具备自营条件,采用校外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提升菜品品质,做到色香味俱全。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相关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
严防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意见》还明确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并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纳入责任督学每月进学校摸排的重点内容,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沈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秦美玲表示,《意见》指导性很强,比如明确要求对食品进货信息等建立电子台账,可以避免人工记录导致信息遗漏,确保食品可追溯,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责编:李明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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